重庆市跑腿服务联盟加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会员总则:
重庆市首家跑腿服务联盟采取会员制的服务形式,为了规范会员与“公司”之间相互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重庆市跑腿服务联盟会员规约》。
第二条 重庆跑腿服务联盟宗旨
重庆跑腿服务联盟是专业从事本地和异地代办的服务性机构。以帮助全国各地消费者提供本地和异地代办服务,达到节省费用和时间的目的,同时也可以为重庆跑腿联盟内部成员提供互助的服务通道.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会员事业腾飞为目标,服务全国大众为已任,整合多方面战略资源,对目标服务群体提供完善周到的服务。
作为消费者与会员之间的桥梁与纽带,"重庆跑腿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于2007年3月成立。联盟作用是促成会员与顾客之间的服务合作关系,达到资源共享.本运营模式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需求。
第三条 服务方式
重庆市跑腿服务联盟总部对外承接服务项目,然后由重庆市跑腿服务联盟各地区域经理来完成后,发放给各区域经理相应报酬.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四条 会员制
本联盟实行会员制,会员入会和会员退会依据会员自愿原则。
第五条 会员
联盟会员是指明确表示承认和遵守本章程及其相关管理规定,自愿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个人、法人及其它组织机构。
第六条 会员资格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信誉,承认并愿意遵守本章程;
3、应当按要求交纳每年的会费;
4、会员入会必须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查合格,方可成为本联盟的正式会员。
第七条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区域经理两种.
第八条 会员注册
会员入会程序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进行会员注册申请.
2、联盟对申请进行确认,符合条件者将于确认后获得重庆市跑腿服务联盟客户服务部邮件方式通知。
3、由联盟客户服务部对申请人真实身份、注册信息、个人申请证明等进行确认、记录,按照申请人申请的会员级别确认与之相对应的会员资格。
4、会员须遵守重庆市跑腿服务联盟协议规则,履行会员职责。
5、会员注册后,会员将会费汇至联盟要求的指定账户。完成汇款后,联盟为会员发出收款证明。
6、入会程序结束,正式取得区域经理资格。
第九条 会员退出
1、会员有退出本联盟的自由。
2、会员如需退出,恪守联盟内部商业机密。
3、违反本章程的规定而被注销会员资格或自动退出,不退还相应费用。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会员身份一经确认,即享有相应的权利
1、不同类别的会员,享有不同的权利:
普通会员
①享有接收重庆市跑腿服务联盟对可行性服务项目对顾客进行服务的权利;
②享受优先于未注册会员,先成为区域经理的权利;
区域经理:
①享有接收重庆市跑腿服务联盟对可行性服务项目对顾客进行服务的权利;
②享有优先于普通会员选择区域成为区域经理的权利或是优先续约的权利;
③享有负责申请区域的管理权和服务权;
④享有免费下载和使用联盟提供的众多创业类或管理类等软件和工具的权利;
⑤享有各地区域经理互助的权利。
2、提议联盟改善服务方式及内容。
3、提议召开会员大会、举行培训等活动。
4、对联盟的服务工作,享有建议权、监督权和督促权。
5、享有获取合法报酬和收益的权利。当会员利益受到侵害时,享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6、当会员权益受到其他会员的侵害时,享有举报或建议处分的权利。
7、就其他会员的非诚信及违法行为向联盟投诉。
8、享有联盟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恪守商业道德和商业信用,依法开展活动;
2、遵守联盟章程,积极参加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服从联盟的活动安排;
3、会员的行为或言论不得有损联盟的形象和利益,自觉维护联盟合法权益和声誉,共同促进联盟的繁荣和发展;
4、会员在进行各项活动时,不得侵害联盟、其他会员和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合法,并承诺有变化时及时更新;
6、对联盟内部保密信息,以及在各项活动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7、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
8、不得利用联盟名义发布任何骚扰、辱骂、恐吓、庸俗、淫秽等信息。
9、遵守联盟对会员义务的其他要求。
10、提供相关可行性服务项目。
第十二条 会费
会费为年付,在每年入会时间前一个月内预交纳一年的会费。
会员会费收取标准如下:
1)普通会员:0元/年;
2)区域经理:50元/年.
第十三条 会员管理
1、按照本章程的规定为会员提供服务。
2、监督和管理会员行为,确保其履行应尽的义务。
3、审核会员资格。
4、按照本章程,及其他规定,对会员进行奖惩的评定。
5、接受会员的提议和申请,并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答复或安排。
6、处理会员的投诉,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做出处理意见。
7、征求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8、组织相关的活动。
9、接受会员之间的争议调解。
10、对会员的服务报酬进行统计核算。
第三章 项目运作
第十四条 联盟的服务模式
联盟对欲接受项目进行考察、分析、评估、收款,为会员提交详实的数据、文字说明作为参考。同时,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盈利性,对接受服务进行全程协助。
第十五条 联盟的服务操作流程
1、 联盟客户服务部接到客户的服务订单并收取相应费用后,把了解到的具体信息告知给相关的区域的区域经理.
2、 区域经理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后通知给联盟客户服务部.客户服务部再通知客户进行确认.客户确认通过后,客户服务部会把相应的服务报酬划入会员账户.
第四章 救济措施
第十六条 会员违反法规、本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违法责任。
第十七条 会员服务部针对会员违法、违约的情节,可以对其"提出警告"、"注销会员资格"、(协助)提起民事及刑事诉讼等措施。
第十八条 会员的违约、违法行为给联盟或其他会员造成财产及非财产损失的,负有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
1、会员之间的争议可提交联盟客户服务部进行独立的调解。争议双方或单方拒不接受调解结果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会员与联盟之间的争议应当首先提交给联盟客户服务部。
第二十条 免责事由
1、在联盟组织的各种活动中,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或损失,联盟不承担赔偿责任。
2、会员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除非另有协议约定外,由会员自行承担,联盟不承担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联盟。
第二十二条 联盟有权对本章程做出调整与修订。
未尽事宜请提出建议,优则采纳.